最有成就感的不是什么大菜,反而是一道看似简单的红烧肉。
第一次做的时候完全是瞎蒙,冰糖炒糖色火候没控制好,又苦又黑,家里人客气地说"能吃",我自己尝了一口就倒了。后来不甘心,隔三差五就试一次,前前后后失败了五六回,不是肥的地方太腻就是瘦的地方太柴。直到有一回,突然就找着感觉了——糖色炒到枣红色下肉,料酒生抽老抽比例调对,小火慢炖四十分钟,最后大火收汁。出锅那一下,红亮红亮的,肥肉部分颤巍巍的,入口即化。
我爸平时吃饭不怎么夸人,那天连吃了三块,说"比饭店做的强"。就这一句话,比拿什么奖都开心。
做饭这事,成就感从来不是菜有多复杂,是你终于把一道菜做对了,而且有人爱吃。



